關于評選2009年度“泰州市優(yōu)秀共青團員”的通知
日期:2010-04-12 12:16:16 發(fā)布人:Apple 瀏覽量:22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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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評選2009年度“泰州市優(yōu)秀共青團員”的通知
近年來,全校團員教師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(fā)展觀,堅持學習實踐主體參與課堂教學模式,有力地促進了學校的建設,活躍了團的工作,并涌現(xiàn)出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進個人。為總結經(jīng)驗,樹立典型,學校決定推薦一名優(yōu)秀團員教師參與共青團泰州市委組織的“泰州市優(yōu)秀共青團員” 的評比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條件
1、擁護黨的領導,熱愛祖國、熱愛人民、熱愛社會主義;遵紀守法,品德高尚;刻苦學習,努力工作,在本職崗位和社會生活中發(fā)揮模范帶頭作用;自覺遵守團的章程,模范履行團員的各項義務,積極參加團的活動。
2、申報人員必須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二、評選辦法
1、4月13日上午放學前請以書面方式向團委提出申請(申請中請注明曾獲得過的榮譽)。
2、學校根據(jù)申請材料并結合平時實績醞釀并確定推薦人員。
3、4月15日將推薦人員的材料報泰州團市委評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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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 泰州實驗中學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???2010年4月12日